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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上调在哪些地方有所规定?

2021-03-03 1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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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其中契税税率尤为引人关注。有人担心出现“契税上调”引起购房成本上升,其实这是一个误解。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反映了税法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越来越引起关注,税收法定、依法纳税理念影响力越来越大。那么契税上调在哪些地方有所规定?

鱼爪网_契税上调

现行契税暂行条例与新通过的契税法一样,仅规定契税税率为3%-5%,优惠税率是在其他文件中规定的。虽然“契税上调”是一种误读,但通过对契税法的关注和讨论,社会公众更加了解税法制定程序和税法内容,也有利于提高税法遵从度。契税上调在哪些地方有所规定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2、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3、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4、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5、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以上就是鱼爪网为大家所整理分享契税上调在哪些地方有所规定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上内容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契税上调在哪些地方有所规定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财税税率相关知识,欢迎关注鱼爪官网查阅更多相关文章内容资讯,或者直接与鱼爪网相关在线业务客服顾问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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